铜陵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识规范及申领流程249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健康,规范铜陵市农产品的生产和管理,促进无公害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安徽省农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铜陵市行政区域内生产、流通、销售的农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和标识使用管理。

二、定义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按照国家无公害食品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生产,经无公害产地认定,使用无公害产地认证标识的农产品。

无公害产地认证标识是指由铜陵市农业农村局核发的,证明农产品符合无公害标准的标志。

三、标识使用

无公害产地认证标识分为两种:
铜陵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标识:用于标示通过铜陵市无公害产地认定的农产品。
铜陵市无公害农产品类别认证标识:用于标示通过铜陵市无公害农产品类别认定的农产品。

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使用无公害产地认证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只能用于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的农产品。
标识应当清晰、醒目,不得遮挡、污损或伪造。
不得使用未经核准的标识。

四、申领流程

申领无公害产地认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申请。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可以向铜陵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无公害产地认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受理。铜陵市农业农村局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审查。铜陵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现场核查。
认定。经审查合格的,由铜陵市农业农村局核发无公害产地认证证书并颁发无公害产地认证标识。
监督管理。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对无公害产地认证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五、监督管理

铜陵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无公害产地认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组织开展无公害产地认证标识的监督检查。
查处无公害产地认证标识违法违规行为。
对无公害产地认证标识的管理方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受理对无公害产地认证标识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对违反本规范的,铜陵市农业农村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警告。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产品。
处以罚款。
吊销无公害产地认证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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